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四公开、一监督”工作整体部署,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协调办按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2018年5月份对二十类重点城市管理监管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及排名,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怀柔区在全市考核评价排名情况
2018年5月,我区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四公开一监督”的考核排名中取得132.2分,在全市二十个区政府、地区管委会中位列第9名,较上月下降1名;同时,在怀柔、门头沟、延庆、平谷、密云五个生态涵养区中我区排第1名,较上月持平。
2018年5月各区政府、地区管委会考核评价表
二、怀柔区各委办局在全市考核评价情况
(一)本月我区有29个委办局参加考核评价,没有出现零数据报送单位,全区零报送率0%。其中,5月份我区有5个委办局在全市本系统中排名获前五名,分别是农机中心(全市第一,得21.23分)、住建委(全市第三,得9.77分)、园林局(全市第三,得8.44分)、国土分局(全市第四,得11.20分)、教委(全市第五,得5.09分)。其他单位排名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区协调办通过对比分析发现本月我区有三个委办局名次变动较大:区文委由上月第3名降至本月第14名,区环保局由上月第2名降至本月第7名,区水务局由上月第3名降至本月第8名。具体情况如下表:
委办局考核成绩对比表
三、各街道、镇乡考核评价排名情况
区城管执法协调办按照市城管执法协调办考核评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5月份对14个镇乡、2个街道办事处、2个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十类监管事项评价指标进行了考核评定排名。前5名的是第1名:北房镇;第2名:怀柔镇;第3名:庙城镇;第4名:泉河街道;第5名:龙山街道。特殊地区排名分别是,第1名:雁栖经济开发区;第2名: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具体排名情况见附件3。
2018年5月各乡镇政府、地区管委会考核评价
区协调办对考核评价成绩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本月北房镇、桥梓镇、长哨营满族乡与上月比较有较大提升,庙城镇、桥梓镇本月较上月有明显降低,希望各单位加大力度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收集汇总各项工作数据,准确报送。
2018年5月各乡镇政府、地区管委会-考核评价环比分析
四、怀柔区《监管通知单》回复情况
自2017年12月21日至今,区协调领导小组共向各成员单位派发《监管通知单》750件,镇乡、街道、地区管委会712件,委办局38件.主要涉及暴露垃圾、堆物堆料、无照经营、张贴广告、晾晒、土方未苫盖等方面问题。各单位接到《监管通知单》后能够积极整改、按时回复,但部分单位仍存在超期未回复和超期回复情况。其中,超期未回复15件(泉河街道、龙山街道各3件,雁栖镇、公安分局各2件,怀柔镇、交通支队、城管委、园林局、渤海镇各1件);超期回复97件(泉河街道27件,杨宋镇18件,怀柔镇15件,庙城镇、雁栖镇、九渡河镇各7件,北房镇、宝山镇各5件,琉璃庙镇2件,龙山街道、渤海镇、雁栖经济开发区、食药局各1件)。
在验收反馈单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使用不符合整改要求的照片进行回复,如庙城镇642号、643号,怀柔镇565号、617号和泉河街道A007号反馈单;一些单位对问题点位开展集中整治,短期效果明显,但后续未能落实长效管控机制,导致问题反复出现,如庙城镇高两河村西、金善名居小区附近,怀柔镇大医院周边等。希望各单位接到《监管通知单》后,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反馈单整改措施要明确牵头单位、配合部门、具体措施及综合整治效果(有数据支撑);整改照片要与《监管通知单》所示照片内容角度一致,充分体现整治效果;要及时回复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各部门后续可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整治效果,保证我区创建文明城区等工作顺利进行。